2017年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017年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分局南岗分局的委托,对2017年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17-HCCG-099
2.2项目名称:2017年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3计划工期:2018年04月15日-2018年10月01日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
2.9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3.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3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果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以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4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智慧城市等政府工程项目案例,且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的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检查机关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9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0日至2018年0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业绩
10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该项目成功截图。(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11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注: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投标申请人自行负责。如果是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3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邀请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按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公安分局南岗分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67号
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
邮编:150090
联系人:丛先生
2018年03月2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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