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二次)

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二次)







项目编号:********-****70

一、招标条件

平凉市灵台县2018年度溪河片区、东沟东片区、政府巷东片区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8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拟对 2018 年先期实施的项目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维修加固。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自筹, 招标人为灵台县房产管理局,该项目已由灵发改字﹝2017﹞449号、灵发改字﹝2017﹞450号、灵发改字﹝2017﹞451号文件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灵台县2018年度溪河片区、东沟东片区、政府巷东片区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灵台县县城区,本项目内容为平凉市灵台县2018年度溪河片区、东沟东片区、政府巷东片区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共29栋,总建筑面积109820.64平方米,抽鉴15栋,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鉴定范围在坚持改造小区全覆盖,危旧楼房全覆盖的原则下,根据调查摸底按小区老旧楼房建设使用年限分类并依据楼房类别进行鉴定。

3.项目概算:约25万元(结算按招标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

4.质量标准: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报告能够指导后续维修加固,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根据招标范围进行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包括结构检测、结构安全性和可靠性及抗震性能检测鉴定,并出具检测及鉴定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鉴定乙级以上(含乙级)(业务范围含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及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书》(检测范围含既有建筑物结构、使用功能、安全可靠性综合检测、评估、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履行项目合同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带有统一信用机构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资质证书,上述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所有原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进行报名,资料不全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恕不接待,后果自负。

4.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原件(2份)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告知函落款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否则无效。

5.各投标企业于2018年3月28日18时前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原件交至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交易服务大厅现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3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3月24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70-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资料,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 灵台县东大街52号

联系人:杨兴平

联系电话:139*****10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

联系人:刘文卓

电 话:136*****563

座 机:****-*******

监督部门:灵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003号

联系人:郭兴平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鉴定 房屋结构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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