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旺丰农业服务中心GLP8432连栋温室大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旺丰农业服务中心GLP8432连栋温室大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旺丰农业服务中心GLP8432连栋温室大棚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滨海旺丰农业服务中心委托采购的滨海旺丰农业服务中心GLP8432连栋温室大棚设施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为省委驻滨海县帮扶工作队及滨海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帮扶资金,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GLP8432连栋温室大棚设施项目,包含温室框架结构、覆盖材料、温室外遮阳、湿帘/风扇降温系统、喷灌系统购置与安装、循环风机购置与安装、配电系统等项目,工程造价约120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3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5、项目地点:滨海县正红镇陈圩村(毗邻S348)。
6、采购范围:所需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7、预算金额:12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温室大棚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必须包括连栋温室大棚的生产、安装等。单项工程合同价不低于50万元。时间以签订合同(或签发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旺丰农业服务中心,开户行: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榆支行,账号:****************021583 ,联系电话:136*****303。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报网上公示。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2018年3月20日8:30 -2018年3月26日17:00
2、地址:盐城市滨海县响坎路1-103室
3联系人:骆成
4联系电话:132*****666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须知:投标人代表凭投标保证金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采购文件。
6参加本项目报名后放弃的投标人,将作为不良行为,报网上公示。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最低价法。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付款方式:
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50%;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工程款的30%;余下工程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缺陷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计价结清。
注:所有款项价格均为含税价。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提出。
招 标 人:滨海旺丰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海洲 联系电话:150*****388
代理机构: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 成 联系电话:132*****666 电子邮箱:********26@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棚 连栋温室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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