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湾镇城乡供水同网、同源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双湾镇城乡供水同网、同源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双湾镇城乡供水同网、同源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G2017-2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湾镇城乡供水同网、同源改造工程已由金昌市金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区发改【2017】3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配套解决。
本项目于2017年12月09日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18年01月04日09时00分开标、评标,后经评标委员会复议本项目招标结果作废,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湾镇城乡供水同网、同源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金昌市金川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更新水源井2眼作为主水源,铺设市区至新水厂输水管道4605米;
(二)新建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水厂1座,新建400立方米圆形清水池2座,并配套相关设备。新建各类管理及办公用房650平方米;
(三)铺设管道11414米(含市区至新水厂输水管道4605米),新建减压阀门井2座,闸阀井3座,消防井6座,泄水阀门井1座,水表井1座,修建管道及管道交叉穿越工程点6处;
(四)架设高压线路2千米,配套变压器2台。
2.4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5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6招标范围:
(一)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
(二)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三)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四)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五)项目建成后试运行。
(六)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 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能力,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15年01月01日至今)内有同类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3.1.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近3年(2015年01月01日至今)内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1.5拟任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近3年(2015年01月01日至今)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1.6拟任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1.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3.1.8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员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为依据),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1.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后,原件带入现场核查);近三年(2015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5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近三年(2015年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2.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开标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必须到场,以身份证原件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4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结果必须为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5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单位出具)。
3.6所有投标人不得出借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投标时必须出具《投标企业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7投标单位所派驻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投标时必须出具《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派驻承诺书》(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单位出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投标人于 2018年03月21日08:30分至2018年03月25日18:00分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免费注册获取登录权限,或者到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在线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情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关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加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5.2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进入“办事指南”进入“投标人”页面并下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并详细阅读投标人使用说明。(网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cggzyjy.com/)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1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大厅(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6.3评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评标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川区双湾镇陈家沟村
联 系 人:蔡立峰 电话:153*****606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7号
联 系 人:聂生虎 电话:152*****411
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 系 人:赵金娥 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金昌市金川区水务局
行业监督部门:金昌市水务局
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招标
|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