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与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与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医疗设备与办公设备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受 沈阳市献血办公室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医疗设备与办公设备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与办公设备
2. 招标项目编号:2009-0019(2)/CG(P)********
3. 招标采购内容:
01品目:医疗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低温保存箱
1台
2
单头移液器
1台
3
实验台
6个
4
可见分光光度计
1台
5
冰冻血浆解冻箱
1台
6
血液冷藏箱
1台
7
血液混匀器
2台
8
静电吸附型医用空气净化消毒器
1台
9
储血冰箱
1台
10
血浆融化机
1台
11
低温保存箱
1台
12
恒温水浴箱
1台
13
药品冷藏冷冻保存箱
1台
14
单头移液器
6台
15
冷藏冰箱
1台
16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1台
17
二氧化碳培养箱
1台
18
PCR扩增仪
1台
19
水平电泳仪
1台
20
超净工作台
3台
21
DNA扩增仪
1台
22
电泳仪
1台
23
电泳槽
1台
24
血液转运箱
1台
25
磁力加热搅拌器
1台
26
旋涡混合器
1台
27
PH计
1台
28
心电图机
1台
29
加样器
1台
30
智能血球分类计数器
2台
31
单头移液器
1台
32
单头移液器
1台
33
储血冰箱
1台
34
低温保存箱
1台
35
低温冷冻柜
1台
36
单头移液器
1台
37
低温保存箱
1台
38
立式冷藏柜
1台
39
冰箱(血液保存箱)
1台
40
消毒柜
1台
41
动态空气消毒器
1台
42
血浆融化箱
1台
43
卡式配血孵育器
1台
44
生物安全柜
1台
02品目:空调与冰箱
1
空调
1台
2
空调
1台
3
空调
1台
4
空调
1台
5
空调
2台
6
冰箱
1台
7
冰箱
1台
03品目:更衣柜
1
更衣柜
9台
2
工作椅
17把
3
更衣柜
8台
04品目:离心机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小型离心机
1台
2
医用离心机
2台
3
低速台式离心机
1台
4
低速离心机
1台
5
高速冷冻离心机
1台
6
血库专用离心机
1台
7
卡式配血系统离心机+孵育器(套)
1台
05品目:显微镜设备
1
倒置相差显微镜用数码相机及接环
2台
2
显微镜
1台
3
生物显微镜
1台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进口货物,则发生的一切中间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需现从国外进口的货物,且投标人没有进出口代理资格的,投标人必须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集中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01品目:序号8、9、16、17、28、30、33、39、41、44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国产医疗器械的还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标前答疑会
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5月19日15:30时整。
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五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伍仟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
3.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5月26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5月26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八、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招标文件咨询:潘志刚 ***-********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1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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