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地方税务局大楼电梯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宿豫地方税务局大楼电梯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各供应商: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宿豫地方税务局委托,就宿豫地方税务局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豫地方税务局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E********132*****07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主要内容:宿迁市宿豫地方税务局两部原有电梯拆除,两台新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维保等。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等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澄清内容
序号 | 原文件 | 现修改为 |
1 | 付款方式: 设备款:合同签订后支付设备合同价的 20%,货物全到现场后支付设备合同价的4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合同价的 30%。 余款 10%为质保金分两年付清。 安装款:安装人员进场后支付安装合同价的 3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安装合同价的 70%。 | 付款方式: 设备款:合同签订且设备全部进场后,支付设备合同价的 6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合同价的 30%,余款 10%为质保金分两年付清。 安装款:安装人员进场后支付安装合同价的 6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安装合同价的 40%。 |
2 | 投标报价 35.00 分 以最低投标报价做为基准值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 投标报价 40.00 分 以最低投标报价做为基准值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
2 | 配置合理性 18.00 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书面承诺所投电梯的控制柜、门机系统、曳引机、 缓冲器、安全钳、限速器、上行超速保护、门锁、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层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均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且为电梯品牌工厂生产,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得 18 分, 其中有一项不满足扣 3 分,达到3 项(含 3 项)不满足,本项不得分。: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生产厂家的承诺书、提供全部响应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如是进口件必须承诺在供货时 提供原产国制造商出具的进口件装箱单、海关报关单、进口件原产地产品合格证、原产地商检证等相关单证,单证上须附有相对应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号,以供验收确认。如是贴牌生产必须如实注明且不予计分,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承诺书等实地核实,如发现与承诺书不一致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按弄虚作假 处理)(承诺书格式自拟)。 | 配置合理性 12.00 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书面承诺所投电梯的控制柜、门机系统、曳引机、 缓冲器、安全钳、限速器、上行超速保护、门锁、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层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均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且为电梯品牌工厂生产,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得 12 分, 其中有一项不满足扣 3 分,达到3 项(含 3 项)不满足,本项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生产厂家的承诺书、提供全部响应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如是进口件必须承诺在供货时提供原产国制造商出具的进口件装箱单、海关报关单、进口件原产地产品合格证、原产地商检证等相关单证,单证上须附有相对应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号,以供验收确认。如是贴牌生产必须如实注明且不予计分,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承诺书等实地核实,如发现与承诺书不一致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按弄虚作假处理)(承诺书格式自拟)。 |
3 | 业绩情况 7.00 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 2014-2016 年连续三年度营业收入≥50 亿元人民币,得 3 分;营业收入≥80 亿元人民币,得 5 分;营业收入≥100 亿元人民币,得 7分; 2、以提供经审计的利润表扫描件为准,否则 不得分(提供 2014-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 | 业绩情况 8.00 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 2014-2016 年连续三年度营业收入≥50 亿元人民币,得 3 分;营业收入≥80 亿元人民币,得 5 分;营业收入≥100 亿元人民币,得 8分;注:以提供经审计的利润表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提供 2014-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 |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文件及附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飞
联系电话:****-******** 176*****995
联系地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楼
邮政编码:223801
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单主任
联系电话:139*****117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五、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请于2018年3月22日17时30分前将看到本公告的回函电邮至代理机构,Email:********@qq.com,逾期不回的视同收到此公告。
六、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宿豫地方税务局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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