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中心(BT)项目招标公告
艺术中心(BT)项目招标公告
鹤壁市艺术中心(BT)项目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鹤壁市艺术中心
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与滨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3、建设规模:18000平方米。
4、总投资额:约8600万人民币
5、施工期限:47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建设模式:采用BT方式,政府出资50%,BT合作方出资50%。
三、回购期限: 2年,回购期自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之日起计算,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第一年支付60%,第二年支付40%,按当期银行贷款计息。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次招标所要求的BT方须具备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和施工资质(施工实力),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及剧院、音乐厅工程建设经验和资金筹措能力,并具有承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
2、要求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 万元,净资产6000万元;
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建专业)资格;
4、外地企业必须在鹤壁市注册成立分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5、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07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经会计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和资格证;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查原件留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11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鹤壁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鹤壁市建设局508房间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壁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 刘尚海 张新成
电 话: 0392--******* 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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