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独山子区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购置
【竞争性磋商公告】独山子区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购置
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独山子区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购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独山子区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设备购置
四、项目编码:DQCG-JZCS-2018-01
五、采购项目的预算:640万元
1、投标保证金:120000.00元(壹拾贰万整)。
2、磋商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2套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2座站房监控和气象五参数(含传输软件和工控机)、自动清罐仪、1套高精度稀释仪、1套苏玛罐在线留样系统以及运维服务等相关辅助设备,包括人员培训、安装调试等。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本合同实施需要。
八、 报名时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报名地点:在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独山子区城投大厦17楼)报名。
十、开标时间:2018年3月30日 16:00:00(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独山子区城投大厦13楼招投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十二、采购人:刘伟 联系电话:180*****679
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丽电话:133*****643
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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