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路北延段(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江海路北延段(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启东市S221线江海路北延段(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QDS********9
工程名称 启东市S221线江海路北延段(二期)工程
招标人名称 启东市建设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启东市发展路至永阳村
工程规模 道路长约2.5公里,宽60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QDS********901 启东市S221线江海路北延段(二期)工程 12000 2009-6-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到www.ntcetc.cn查询具体的报名方式
公告发布日期 2009年5月6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9年6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9年11月15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9年5月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9年5月1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肆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启东市S221线江海路北延段(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启东市建设局 的 启东市S221线江海路北延段(二期)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发展路至永阳村
(2)工程规模:道路长约2.5公里,宽60米。
(3)工程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09年6月开工至2010年11月竣工
(5)工程质量要求:优良工程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桩号范围内道路、排水及桥涵工程(其中不包括沥青面层摊捕)。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壹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公路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
(10)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递交企业入库资料(具体内容与表式可从http://www.qdztb.com/tzgg/1318.htm下载);
(11)外地企业来启东参与招投标的,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7、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8、请申请人于 2009 年 5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2009 年 5 月 12 日 17 时(午休时间除外)到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信息大厅(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 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并按 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平均价负接近方式。
(2)本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及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合同价的50%,交付使用后分三年无息支付,交付使用第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内付合同价的20%,交付使用第二年后的第一个月内付至审计审定价的90%(若审计未结束则付至合同价的85%),余款在交付使用第三年后的第一个月内付清。
(3) 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其中:工期履约保证金200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安全履约保证金80万元,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20万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200万元,工程材料及机械设备款支付保证金300万元);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可从(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或http://www.qidong.gov.cn(中国启东)查阅并获取本招标公告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5)在本工程投标前,已入库并经公示的企业,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企业,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帐号为基本帐号)一致。
(6)在本工程投标前,已经办理入库手续但未公示的企业,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10、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或等于3人的,则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小于3人的,则依法重新招标。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建设局
联系人:戴 新 联系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启东市人民中路720号(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施 艳 联系电话:0513—******** 传真0513—********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9年5月6日至 2009年5月12日
招标代理人:(公章)
2009年5月6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启东市建设局 联系人
戴新
传真 ****-******** 电话
****-********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南通市小石桥花苑1幢304室 联系人
施 艳
传真 0513-********、******** 电话
0513-********
邮编 226001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09年5月12日至 2009年5月12日,每天上午 9时 30分 至 11时 0分,下午 2时 0分 至 4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到www.ntcetc.cn查询具体的报名方式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9年5月7日至 2009年5月7日,每天上午 9时 30分至 4时 0分,下午 2时 0分至 4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楼 室 获取 。
专业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楼 室 1
启东市S221线江海路北延段(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启东市建设局 的 启东市S221线江海路北延段(二期)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发展路至永阳村
(2)工程规模:道路长约2.5公里,宽60米。
(3)工程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09年6月开工至2010年11月竣工
(5)工程质量要求:优良工程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桩号范围内道路、排水及桥涵工程(其中不包括沥青面层摊捕)。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壹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公路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
(10)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递交企业入库资料(具体内容与表式可从http://www.qdztb.com/tzgg/1318.htm下载);
(11)外地企业来启东参与招投标的,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7、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8、请申请人于 2009 年 5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2009 年 5 月 12 日 17 时(午休时间除外)到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信息大厅(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 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并按 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平均价负接近方式。
(2)本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及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合同价的50%,交付使用后分三年无息支付,交付使用第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内付合同价的20%,交付使用第二年后的第一个月内付至审计审定价的90%(若审计未结束则付至合同价的85%),余款在交付使用第三年后的第一个月内付清。
(3) 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其中:工期履约保证金200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安全履约保证金80万元,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20万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200万元,工程材料及机械设备款支付保证金300万元);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可从(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或http://www.qidong.gov.cn(中国启东)查阅并获取本招标公告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5)在本工程投标前,已入库并经公示的企业,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企业,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帐号为基本帐号)一致。
(6)在本工程投标前,已经办理入库手续但未公示的企业,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10、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或等于3人的,则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小于3人的,则依法重新招标。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建设局
联系人:戴 新 联系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启东市人民中路720号(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施 艳 联系电话:0513—******** 传真0513—********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9年5月6日至 2009年5月12日
招标代理人:(公章)
2009年5月6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到www.ntcetc.cn查询具体的报名方式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楼 室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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