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空调设备
高级中学空调设备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南洋模范高级中学空调设备公开招标采购信息第027-2009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南洋模范高级中学空调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徐采中招2009-016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南洋模范高级中学空调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注:1、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所投标产品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有效期内的产品。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设备在内的空调系统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交货地点:上海市南洋模范高级中学,零陵路531号; 交货及安装调试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3、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所投标空调设备生产厂家,或是由生产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指定唯一代理商。如果生产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生产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生产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生产厂家可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 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9年5月6日-2009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56号三楼(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09年5月11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七、招标方将于2009年 5月11日下午16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八、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5月26日(周三)上午10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地点:上海市南丹东路56号三楼会议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2009年5月26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南丹东路56号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集中采购机构: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南丹东路56号3楼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200030 电 话:*********3107、3103 传 真:*********3105 联 系 人:张建新、王婕 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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