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技术用房幕墙工程(第2次)招标公告
业务技术用房幕墙工程(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市东山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和水陆公交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5]352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公安局为本项目建设单位,荆门市金宁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总承包单位,现由总承包单位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幕墙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市高新区东山园区兰台支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063.1㎡,地上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幕墙为框架式铝板、玻璃幕墙,面积约6600㎡。
2.3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市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幕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的信用分值必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上午09时30分至2018年4月3日上午0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须知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将密封的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规定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举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6.3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3月2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公安局、荆门市金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35号
联系人:杨力
电 话:138*****1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人:王思琪
联系电话:****-*******转8025
2018年3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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