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氏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黎氏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黎氏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TJS********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氏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政发改基(2017)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县文化旅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黎氏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中路铺镇菱角村长塘组

2.3 规模:本项目主要对黎氏故居文物本体修缮面积约1850平方米。(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总投资约为452.01万元。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按照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实施

2.6保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2.7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须按湖南省文物局湘文物保(2011)39号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证明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无效);

3.2具备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安全生产许可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或文物主管部门指定相关机构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或培训证(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指定相关机构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或培训证)、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3.5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8年3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并在2018年3月 27日17 时(北京时间)前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携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可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络查询页面(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证;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完成审核备案。

投标申请人完成备案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已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信息备案审核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审核备案。

3.6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如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投标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

5.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3月21日~ 2018年3月2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且相关证明须经得招标人和监督机构认可。否则,投标无效。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由湘潭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和湘潭县文物局共同监管。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县文化旅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湘潭县易俗河镇鸢尾路1号

联系人:蔡汉越

电话: 173*****827

代理人: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银杏路(县建设局院内)

联系人:刘跃文

电 话:****-******** 139*****2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保护 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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