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

施工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PZH-201803-SG-01

1 招标条件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攀煤公司“三供一业”民用电改造移交工程第1批次施工项目(招标编号:PZH-201803-SG-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序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1

PZH-201803-SG-01

攀煤公司“三供一业”民用电改造移交工程第1批次施工项目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4)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2 专用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试;

3.1.3 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其他要求:

同期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数量限制:1个。

3.2 业绩要求

①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

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2日至2018年0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9号楼一单元20楼招标综合组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正确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号(已换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4.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1日10时,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9栋二单元1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04月11日10时,在“本章5.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8 特别说明:

▲(1)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回,请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正确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号(已换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经代理机构人员验证有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联系:王女士***-********

▲(2)投标文件电子版制作的最新要求:

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以包为单位,单独封装。【★电子版要求:①全套投标文件正本;②格式:Word可编辑版;③保存:以“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一个文件夹,在此文件夹下按“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预算书(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扫描件)”分别存放。④文件载体:仅限U盘,U盘应当使用硬盒包装,附有纸质标签,并在标签上注明U盘内所载内容目录。⑤工程量清单要求:必须含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软件版和可编辑的工程量清单EXCEL电子版(如有)】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各投标人务必按要求编制、封装投标文件。

▲(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

该“告知函”原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密封递交,复印件放入商务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各投标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32号),从2016年5月1日起,购买标书其标书费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报价必须填报增值税税率和含税价,相应的投标文件报价格式已做修改,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增值税税率或填报增值税税率不合法的,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提供如下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税号:**********************************

地址:*********************************

电话号码:**************************

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提供本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资质证明,若无法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9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9栋一单元20楼

邮编:610021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桐梓林分理处

账号:5100 1865 4360 5150 5868

收款人名称: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附表:需求一览表

2018年03月21日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需求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类别

电压等级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

需求单位

计划工期



PZH-201803-SG-01

攀煤公司“三供一业”民用电改造移交工程第1批次施工项目

施工

10kV及以下

攀枝花

详见技术规范书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

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120个日历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 攀枝花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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