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一级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第三次)
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一级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第三次)
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一级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第三次)流标公告
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一级公路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第三次),于2018年3月21日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详细评审:CZDLLQ-1标段及CZDLLQ-2标段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均为1家,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不再进行后续评审,否决全部投标。
未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合同包号及未通过依据和原因:
序号 | 投标人 | CZDLLQ-1 | CZDLLQ-2 | 未通过依据和原因 |
1 | 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 | × | × | 1、供货期不满足评标办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信封评审第(3)条要求 |
2 | 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 | × | × | 1、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第一信封评审,第(3)条要求 |
3 | 黄骅市鑫骅石化运销有限公司 | × | 1、供货期不满足评标办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信封评审第(3)条要求 | |
4 |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 × | × | 1、供货期不满足评标办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信封评审第(3)条要求 |
5 |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投标人信誉情况,未按照“投标人须知”附录6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不满足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第一信封评审,第(6)条要求 |
公告时间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3日,若投标人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
电 话:****-*******
招 标 人: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及中交二公局/内蒙古路桥S218长中线一级公路项目总承包管理部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先生、杨先生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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