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自购物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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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ZCWZ-201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黔张常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张常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钢绞线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21号)。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QZCZQ-10标: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境内,正线长度38.909Km,正线起讫里程为:DK302+300~DK341+214.688(含桃源站、诹市站、常德联络线和补机折返所)。标段内特大桥26298.15延长米/10座,大桥1921.51延长米/8座,中桥309.6延长米/4座,小桥1289.9顶平米,合计29819.16米;涵洞1712.99横延米/49座。本标段承担新建黔张常铁路T梁架设,范围为正线DK256+144~DK341+214.688及常德上下行联络线,使用架桥机架设钢筋预应力混凝土T梁2105孔。工程造价25.1亿元,合同工期56.5个月,开竣工日期 2015年3月15日-2019年11月30日。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黔张常铁路十标项目经理部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4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件1);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3.4 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一包一投,同一投标人至多只能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5.1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营业室,账号:1400 1835 2080 5001 1974);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中铁三局集团黔张常招标文件、物资名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后将汇款凭证的扫描件,投标人的联系方式电话发至电子邮箱********7@qq.com,并告知联系人)。

5.2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26日至2017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4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5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

5.6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在距离开标3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营业室,账号:1400 1835 2080 5001 1974),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黔张常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 8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9日 10时 00 分,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51号瑞杰科技中心A座2007会议室,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6.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5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勾选开标自动解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及(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黄智波

联系电话:138*****880

电子邮箱:********7@qq.com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1。


附件1:黔张常附表.docx



标签: 物资 铁路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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