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市级药品规范化管理示范店的公告

关于2017年度市级药品规范化管理示范店的公告


按照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零售药店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的通知》平食药监〔2018〕15号文件精神,我县两家零售药店被确定为2017年度市级零售药店规范化管理示范店。

灵台县2017年度零售药店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名单:

1.平凉市新生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五分部

2.平凉市泾都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部

灵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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