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招标公告
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招标公告
沽源县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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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张行审立字【2017】159号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林业 | ||||||||||||||||||||||||||||||||||
所属地区: | 张家口市-沽源县 | ||||||||||||||||||||||||||||||||||
招标内容: | |||||||||||||||||||||||||||||||||||
沽源县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项目已由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张发改农经【2017】5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全部为中央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沽源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BZJ-2017ZJK098 2.2工程名称:沽源县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项目 2.3建设单位:沽源县林业局 2.5建设地点:白土窑乡、高山堡乡、小河子乡、丰源店乡,涉及4个乡镇7个行政村。 2.6工程投资:约400万元 2.7招标范围:沽源县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9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18年4月20日开工,2018年10月31日竣工; 管护期:3年(包含施工期)。 2.10质量要求:合格。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潜在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内容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造林绿化工程相关经营范围),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或园林专业或林业或造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适应能力。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资质,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3-22至2018-03-28,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办理)、【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或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1套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4-13 09: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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