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段)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藏发改基础[2018]13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公路改建工程(那曲至羊八井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8]96号)批复,项目业主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起点为那曲火车站,经那曲县水源保护区、罗玛镇、香茂乡、古露镇、乌玛塘乡、阿热湿地、当雄县城、宁中乡,止于羊八井镇,全长226.937公里。全线共设桥梁39624m/139座(折合双幅桥,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8座,长12406.2m;大、中桥84座,长25939.9m ;小桥47座,长1257.9m;涵洞、通道421道。全线共设置隧道1055/1座(长隧道),桥隧比17.94%。共设互通立交4座。
2.2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技术》(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6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3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计划2018年4月开工建设。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 起讫桩号 | 断链 | 里程长度(km) | 工程内容 | 所监理施工标段 |
第一标 | K3571+000~K3635+000 | 断链80.467 | 64.080 | 土建、绿化、交通工程、房建等设计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 第一标 |
第二标 | K3635+000~K3699+700 | 断链20408.2 | 85.109 | 第二标 | |
第三标 | K3699+700~K3779+450 | 断链-2000.857 | 77.749 | 第三标 |
2.5 质量目标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优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监理机构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办公室下设中心试验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监理组。
近五年(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至少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累计路基路面50km以上,特大桥1座以上,互通1座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其中第三标段还须完成隧道1km/1座以上、隧道机电工程1座的施工监理业绩。
上述业绩信息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上查询,并附带网址的截图。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评定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证书或质量评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总监理工程师(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招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3.2 按本公告第3.1款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限对公路机电工程和房建工程监理进行联合,牵头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承担土建工程的监理任务,公路机电工程和房建工程监理可由联合体成员完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 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国道109线那曲至拉萨段控制性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财务能力:近三年(2014 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连续 3 年未出现亏损状况,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3.9 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0 承担同一合同段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隶属于同一管理单位,设计单位不得承担本单位设计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6日,每日9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第3.1款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和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原件、本公告3.4款要求的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本公告第3.5款要求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及上述资料一套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报名表及附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招标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11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日报》、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4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尼玛罗布、樊海仕
电话:0891-*******
传真:0891-*******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18 年3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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