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村尚书府环境治理沿街建筑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胡村尚书府环境治理沿街建筑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鹤壁市山城区大胡村尚书府环境治理沿街建筑装饰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7-18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大胡村尚书府环境治理沿街建筑装饰改造工程(二次)已经山发改【2016】7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山城区大胡村尚书府环境治理沿街建筑装饰改造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大胡村
2.3规模:约200万元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详见施工图纸,结构形式装修改造风格为仿古风格;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工程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古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维修保护)。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4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规模要求至少100万以上(含100万),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网页中标公示截图、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5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3.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函日期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日前)。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9日公告期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拦标价在开标之日前七天在本次招标公告同一媒体进行公布;
4.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5*****476联系电话:156*****895
2018年3月22日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保证金子账号 |
鹤壁市山城区大胡村尚书府环境治理沿街建筑装饰改造工程 | 鹤壁市山城区大胡村尚书府环境治理沿街建筑装饰改造工程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9 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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