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尼铜矿浮选机、鼓风机、起重机、压滤机等设备4招标公告
德尔尼铜矿浮选机、鼓风机、起重机、压滤机等设备4招标公告
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德尔尼铜矿选硫项目工程第一批设备
招标编号:QWST004
招标单位: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九年五月
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德尔尼铜矿选硫厂工程简介
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德尔尼铜矿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大武镇,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34023′30″。矿区距州政府所在地大武镇约25Km,有简易公路相通,大武至西宁市440Km,为三级公路,交通不甚方便。
矿区位于阿尼玛沁雪山的德尔尼山南坡,属高原地区,海拔标高4000~4400m,气压为0.6个大气压,相对湿度56%,年平均降雨量733mm,年平均蒸发量1103mm。矿区气候特征可明显地分为干季与湿季,干季为严寒冬季(10月至第二年4月),湿季为温暖季节(5月至9月)。属典型高原气候,四季不明,无绝对霜期,气候变化剧烈,年平均气温-1.2℃,昼夜温差22.4℃,最大冻土深度246cm,主导风向多为东南风和西北风,瞬时最大风速27m/s,年均风速2.0m/s。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
德尔尼铜矿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后期探明的多金属复合硫化矿,含铜、钴、锌、铁、硫、金、银等多种有价元素,储量规模大,属大型矿床。其尾矿通过工艺矿物学研究,确定矿石属富硫的原生硫化铜矿石,可供选矿回收的组分除铜、锌以外,硫和铁均可作为综合利用的对象。
德尔尼尾矿含铁40.4%、硫35.6%、铜0.31%、锌0.98%、金0.16g/t、银11.2g/t,主要回收铁和硫,同时综合回收利用铜钴。主要工艺路线为:通过一粗一扫三段精选,浮选富集铁硫精矿。
青海德尔尼铜矿投资6.6亿元,现已建成投产,日处理矿石量为8000至10000吨。现在原有选铜系统的基础上增建选硫厂,预计投资八千万元人民币,选硫厂达产后将成为青海威斯特铜业的一个较大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以“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理念和“企业、员工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价值观,依靠技术创新和社会各界支持,坚持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举,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实现规模开发、综合利用、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将企业做大、做强、做好。努力把德尔尼铜矿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矿山。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四、合同一般条款
五、合同特殊条款
六、合同格式
七、附件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1 投标书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附件1-3 设备说明一览表
附件1-4 规格偏离表
附件1-5 设备详细清单
附件1-6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附件1-7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附件1-8 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附件1-9 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 标 邀 请
1、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公司,现因德尔尼铜矿选硫厂建设需要,拟在近期对所需的起重设备进行国内邀请招标。欢迎具备资质和能力的生产厂家、供应商前来密封投标。
2、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书特殊条款 (6)合同格式
(7)附件:
3、凡是自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可通过网上下载形式取得本招标文件,并请在投标时缴纳300元的招标成本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单位: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大武镇
收件人:
邮编:814000
Tel/Fax:****-*******
4、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以信函、电报或传真形式按下述方法与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联系人:张新阳 联系电话:****-*******
技术答疑: 郑利强 联系电话:****-*******
5、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009年 5月27 日下午14:00前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或特快专递邮寄至开标地点: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驻西宁办事处 。
招标单位将于2009年5月27日下午14:05在投标人自愿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开标(为便于招标现场的技术交流和答疑,请投标单位必须派技术人员参加)。
6、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九年5月5日
二、投标人须知
目 录
招标人须知前附表
A、说明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的编写
D、投标文件的递交
E、开标
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G、授予合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内 容
11.1项目名称: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德尔尼铜矿选硫厂建设工程设备
2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316.1投标有效期:60天
417.1副本的数目:2本
518.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监察审计人员
622.1开标日期:2009年5月27日
时间:14:05(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驻西宁办事处
725.2其他评标考虑因素:付款条件与商务优惠
831.1数量变更:15%
99.2
30.21、商务标中(开标一览表及报价详细清单)请单独密封,技术标(企业资质材料放在技术标中)中应列明投标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但不能附有报价内容,商务标和技术标同时递交,技术标投标文件正、副本中若有报价和商务条款将作为废标处理。
2、若需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接到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附件1-10中的投标回执表后盖章回传至 0975—*******
A、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中所叙述的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只有具备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的投标人,才允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销售和售后服务。
3、定义
3.1“招标单位”系指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3“设备”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 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5“买方”系指购买设备的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买方亦是招标单位。
3.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单位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这些费用。
B、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第2条中所有的内容。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单位将拒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送达到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把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送达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补充和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8.1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附件1):
(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设备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设备详细清单、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含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安装基础图纸)和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2)按第13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按第14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4)按第15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设备投标规定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设备进行部分或全部投标。
10、投标书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以及投标书列明的各种文件和表格。
11、投标价格
1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应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拟提供的设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分顶报价为准。
11.2招标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对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调试、检验、技术服务、税金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11.4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报价不含设备安装费,但应包含指导、协助安装等费用。若需由供货商安装,安装费用可另报在总报价之后(见报价表)
(2)运输费:火车运输至专用线、汽运至安装现场,卸车由买方承担。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应采用人民币。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上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为说明13.1款的其他证明文件。
14、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述证明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表格进行填写,并可补充说明。
14.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应基本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个别投标人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3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或汇票的方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的
开户名称: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果洛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5.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正本)与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一起投递,任何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金额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当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数额较小时)可在开标现场交纳。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3天内予以退还(不加计利息)。
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15.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
(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按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按第35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16、投标有效期
16.1所投的标应从开标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正、副本”封面均应注明: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所投报的包号和品目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8.4投标人还应将投标文件正本里已填好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和投标保证金(汇票)一起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可邮寄或派人送交。
19.2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19.3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17、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代表应招标单位的邀请可自愿出席。
22.2开标时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与其投标文件在内容上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为准;若投标人的撤消投标通知按第21条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F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3、评标
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3.2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应根据投标单位的规模实力、技术方案、加工方案、质量水平、设备的先进性、互换性及性能、信誉度、报价、运输条件、配件供应、商务条件等因素按照评标标准进行排序或打分,以记名投票方式选出2~3家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在工作文件中详细记录选择的理由及结果,由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评委评标的综合意见,在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作出最终选择。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答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若大写与小写数字间有出入,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废除。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4.3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
24.4评标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4.5评标小组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25.1评标小组将对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25.2评标的主要内容是:设备的技术参数、设备质量和价格、设备性能、互换性及标准、设备先进性、可靠性、寿命、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价格和企业信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确定最低评标价标
26.1确定最低评标价标的评估原则:
A、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报价合理,对买方最为有利;
C、在买方承受能力内,价格性能比最为合理;
D、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企业信誉;
E、“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2最低评标价标是基于各种评标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报价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28、保密
28.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G 授予合同
29、资格后审
29.1评标小组将审查所选择的最低评标价标的投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9.2审查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评标小组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29.3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亦将被拒绝,评标小组将对下一个最低评标价投标作出类似的审查。
30、授予合同的准则
30.1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0.2定标委员会有权按9.2款规定划分的投标包号将合同分别授予不同的投标人或全部授予一个投标人。
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1.1定标委员会在授予合同时有权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设备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2、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定标委员会有权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由此造成给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亦不作任何解释。
33、中标通知
33.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3.2招标单位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随即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3.3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5、履约担保
35.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在提供了所有的设备和服务后给予退还。
三、招标设备清单及技术规范(起重机)
序号设备名称工艺技术条件型号及规格台数电动机设备质量备注,生产厂家
型号规格台数单重t
1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LH20/5,中级工作制,Lk=19.5m,H=18m,驾驶室操纵,端面入口231.5kW219.4安装地点:海拔4200m。
2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LH16/5t,中级工作制,Lk=22.5m,H=18m,驾驶室操纵,端面入口135kW120.6安装地点:海拔4200m。
3抓斗起重机 QZ20t,重级工作制,Lk=31.5m,H=26m,驾驶室操纵,端面入口3127.5kW375.6安装地点:海拔4200m。
4电动单梁起重机 10t,中级工作制,Lk=16.5m,H=18m,地面操纵,端面入口1 15.4安装地点:海拔4200m。
5电动单梁起重机 5t,中级工作制,Lk=10.5m,H=12m,地面操纵,端面入口1 12.51安装地点:海拔4200m。
重要说明:电动机必须选用高原型电动机,电气控制柜必须满足海拔4200米高原环境的使用要求。
四、合同一般条款
目 录
1、定义
2、技术规范
3、专利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志
6、交货方式
7、装运通知
8、保险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0、技术资料
11、质量保证
12、检验
13、安装与调试
14、索赔
15、拖延交货
16、违约赔偿
17、不可抗力
18、税费
19、履约担保
20、仲裁
21、违约终止合同
22、破产终止合同
23、通知
24、变更
25、计量单位
26、转让和分包
27、适用法律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1、定义
1.1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设备”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指导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设备的单位。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设备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技术规范规定判定合同项下的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技术规范
2.1提交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提交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和卫生标准的要求。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设备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设备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15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准确的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提货单、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发运日期以及对设备在运输和仓储中任何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卖方装运的设备不应偏离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偏离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设备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8、保险
8.1如果设备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设备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设备。受益人为买方。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
10、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技术资料内容详见“合同特殊条款”)包装好随同每批设备一起发运,同时提供电子版资料一套。另以快件邮寄3套技术资料到买方保障部。
10.2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
10.3 卖方在合同签订后6日内,须向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提供一套合同范围内全部设备的相关资料。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满意的性能。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不良情况卖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整机,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1.2按11.1条规定,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应作出明确答复,提出补救措施并及时处理,否则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3质量保证期限不同产品有不同时间,最短不短于一年。
12、检验
12.1在交货前,供应商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设备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按检验标准根据自行检验结果或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现场检验规则见“合同特殊条款”。
12.3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具体见合同特殊条款规定;买方监造人对设备质量问题不负责任。
12.4卖方对所供设备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安装与调试
13.1设备的安装由业主负责,设备的供货方必须免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的技术指导,技术协助和其他技术服务,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14、索赔
14.1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如果卖方对设备与合同不符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和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低劣损坏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4)若出现由于设备设计或制造质量引起的质量缺陷,虽经卖方在质保期内的维修或更换部件能够维持设备的运行,但在质保期满后可以预见维修量超出正常状态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整机或降低设备价格或进行必要的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4.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1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履约担保中或/和未付的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5、拖延交货
15.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如果卖方未得到买方同意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从履约担保中赔偿,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16.1除合同第15.3条规定取得买方同意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按迟交货或未提供服务的交货总价的每周1.5%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或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3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8、税费
18.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买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18.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18.3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卖方应提供增值税发票和买方认可的正式税务发票。
19、履约担保
19.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了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和服务后给予退还。
19.2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0、仲裁
20.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0.2在起诉期间,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违约终止合同
21.1当卖方出现如下情况下: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或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在发生以上(1)或(2)情况下,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21.2在买方根据第21.1款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设备,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2、破产终止合同
22.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变更
24.1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按第22条规定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设备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交货地点;
(4)卖方必须提供的服务。
24.2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25、计量单位
25.1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6、转让和分包
26.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6.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7、适用法律
27.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担保后即开始生效。
28.2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各执一份。
2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图纸审核、监造和必要的检验,卖方不得拒绝且应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五、合同特殊条款
目 录
条款序号 标题
1定义
6交货方式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0技术资料
11质量保证
12检验
12.2 检验规则
12.3 监造
18 履约担保
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定义:
(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本项目招标的中标方)
(7)现场:本合同项目下设备安装和运行地点在: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德尔尼铜矿工地现场。
6、交货方式:
6.1本合同项目下的设备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1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以后买方支付总价款的20%定金,货到验收以后支付4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17%全额增值税发票和买方认可的正式税务发票时付30%,余款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七天内无息支付。
9.2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的修改由投标方提出,并作为评标的依据。
10、技术资料:详见“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11、质量保证:
12、检验:
12.2检验规则:根据技术协议要求
12.3监造:当合同数额或单机价值较大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监造。
18、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和第35条。
六、合同格式
项目供货合同
合同号: 日期:
签约地:
合 同
(以下简称“买方”)和
(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合同一般条款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合同特殊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填写完毕的投标书 (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文件)
(6)设备说明一览表和设备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
(7)规格偏离表(如果有的话) (投标文件)
(8)合同条款的补充文件及附件(如果有的话)
上述文件优先顺序由下至上。
1、合同范围和文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一致。
2、设备和数量
本合同项下所供设备和数量详见设备说明一览表。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其分项价格详见投标价格表。
4、支付条件
货款的支付条件为:
5、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设备说明一览表。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编号:
品 目 号:
设备名称:
投 标 人:
全权代表:
日 期:
附件1-1 投 标 书
致: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德尔尼铜矿选硫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的第 包
品目号 (设备)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3)设备说明一览表
(4)规格偏离表
(5)设备详细清单
(6)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7)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8)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9)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设备和服务投标总价
元。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并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5)如果发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5.7款所述情况,本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被招标单位没收将不持异议。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买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资料,完全理解评标小组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万元
12345678910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备价附件
专用工具费调试、培训、检验、技术协助和技术服务等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现场单项交货总价付款方式交货期
投标总价(Σ8)
全权代表签字:
注:1、所有价格应以“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的货币表示。
2、第8栏的价格应包括4、5、6、7栏费用。(8=4+5+6+7)
3、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时,以单价为准。
4、价格中应包括制造、组装或进口设备过程中的所有税费。
5、第5、6、8栏的分项价应在附件1-5、1-6、1-7中详列。
6、备品备件、易损件不包括在以上报价中,但应在附件1-8中详列。
7、选购件或选择项价格不包括在以上报价中,如果有,可另附页分项单报。
附件1-3 设备说明一览表
包号:第 包 品目号: 设备名称及型号:
数量: 台(套)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序号内 容投标方提供设备技术性能数据与卖方配套的主要外购件制造厂,配套厂及其采用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1-4 规格偏离表
包号及品目号设备名称规格条目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 离备 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本表详细规格说明栏目可文字补充说明,并紧随表后。
附件1-5 投标设备详细清单
(供货范围表)
包号:第 包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分项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主要规格重量(t)材质单价(万元)设备价(万元)运保费(万元)外协件制造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总 计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本品目号设备项下的所有组成单元设备部件内容。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时,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附件1-6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合计
数量重量(kg)单价(元)总价(元)运保费(元)备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该品目号设备项下应提供的附件、专用工具。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以投标价格表为准。
附件1-7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中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和投标人认为还应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包括设备的整机外型尺寸、重量及安装和基础尺寸)。
2、填写时应详细列出资料名称及提供数量。
附件1-8 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
详细清单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合计
数量重量(kg)单价(元)总价(元)备 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该品目号设备项下应提供的备品备件、易损件。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以投标价格表为准。
附件1-9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全称:
(公章)
附:投标人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二、法人资格资料表
投标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法人代表: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情况表
1、投标单位及组织机构
1.1一般情况
注册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经济类型: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1.2组织机构
(1)单位简况
(2)单位组织机构
(3)单位职工总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的情况、人数和组成比例
1.3单位的优势及特长
2、财务状况
2.1基本资料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其中: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固定资产:原值 净值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2.2上一年工业总产值和销售利润:
2.3企业开户行、关系行的银行名称、地址:
3、企业质量保证系统机构及人数,曾获得何级、何种质量奖。
4、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生产史:
曾设计制造过与投标设备或类似的产品产品的使用厂家使用厂家地址电 话
5、完成投标设备的生产条件及保证措施(包含工艺方案要点、设备配备、材料来源和检验程序及手段)
其中:应对保证重要零部件及整机的加工精度和质量所采用的重要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和检验程序及手段作出承诺。
四、其他资料
1、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如未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可不必提供。
3、投标产品获国优、部优、省优证书(复印件)
4、产品标准
5、投标设备结构特点,达到什么水平?与国内同类产品对比有何优越性?针对常见故障有何优化设计?
6、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
附件1-10:投标回执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
注册资本
授权投标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项目
备注
如需投标,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后盖章回传至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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