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21年嘉禾县新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工程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2021年嘉禾县新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工程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2021年嘉禾县新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工程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2日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嘉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2018年-2021年嘉禾县新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2021年嘉禾县新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工程政府采购
1.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嘉财采计【2018】032号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电G_FW_********00389
委托代理编号:HNZTCZ-2018-039
1.3、采购预算:935万元/年,服务期三年,项目总投资2805万元。
1.4、招标内容:2018年-2021年嘉禾县新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工程
(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3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且其经营范围涉及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经营范围包含环卫清扫保洁等业务范围);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指2017年09月至2018年02月)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
1.3、如法人参加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人参加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4、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采购人名称:嘉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嘉禾县珠泉镇人民北路43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惠泽路聚贤庄小区2栋2单元304室
电话:****-******* 联系人:廖先生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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