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为农服务平台(含硬件)政府采购合同
气象为农服务平台(含硬件)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霞浦县气象局
乙方:福建智天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1]FZCZZB[XJ]*******-1的气象为农服务平台(含硬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气象服务 | 气象服务 | 1 | 480000 | 智天气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一年 |
合计: | 4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霞浦县气象局(霞浦县赤岸大道桥头村牛濑41号);
4.3交付条件:自行协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向甲方提供55寸横屏触摸一体机14台,气象信息为农服务系统多媒体显示屏终端一套,气象信息为农服务系统数据综合管理平台一套,并完成建设任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系统的验收方法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安装调试验收、最终验收。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服务商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在试运行期间系统工作稳定、可靠,设备性能指标、质量不变的情况下,甲方组织最终验收。本项目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项目签订合同10天内甲方支付80%合同首款,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经采购人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正规含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付乙方剩余20%尾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付时间还是不予延长交付时间,甲方同意延长交付时间的,延期交付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付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产品部分金额的 0.5 %。但是,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产品部分合同金额的 20 %。 10.1.2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付时间按时足额交付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产品部分金额的 0.5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产品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付时间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付使用的(逾期30天视为不能交付使用,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付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部分款项的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5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4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项目过程数据的版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漏。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文档(自有产权的组件、购买的组件除外)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允许甲方及甲方在福建省范围内的分支机构使用,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及甲方在福建省范围内的分支机构使用时可进行修改,如第三方修改,则需该第三方向乙方做出保密及不扩散承诺,同时免除乙方的维护义务”。甲方及甲方在福建省范围内的分支机构使用时可进行修改,如第三方修改,则需该第三方向乙方做出保密及不扩散承诺,同时免除乙方的维护义务。。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宁德市霞浦县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霞浦县气象局 | 乙方: | 福建智天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霞浦县金山花园B36-12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董亚平 | |
委托代理人: | 152*****675*******"> | 委托代理人: | 151*****751*******"> 陈焜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59*****58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9 |
签订地点:霞浦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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