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2号线一期、西延线工程车站安检设备集成招标公告
地铁2号线一期、西延线工程车站安检设备集成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8-516
1. 招标条件
地铁2号线一期、西延线工程车站安检设备集成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1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委托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本工程安检系统设备主要由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防爆球(罐)、防爆毯、危险物品存储罐、手持金属探测器、辅助设备及安检标识等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3 工期: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8月30日为计划供货期;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不是拟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拟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制造商授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若投标人是拟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制造商,则不得再将拟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授权其他单位投标。)。
投标产品中除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以外的设备非投标人制造时,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
3.2投标人提供的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具有省部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人所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必须具有中国公安部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或者具有CE认证或CSA认证。
3.3投标人所投设备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完成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安检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单项合同供货范围中至少包含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40台,并与本次投标所用品牌一致)。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三年均无亏损;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代理商提供拟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制造商授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3)辐射安全许可证(4)中国公安部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或CE认证或CSA认证证书;(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业绩证明材料1份(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1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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