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指挥中心变配电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人防指挥中心变配电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金乡县人防指挥中心变配电设计项目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
2018-000994-0809-051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金乡县人防指挥中心变配电设计项目 已由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以 鲁防工〔2010〕6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金乡县人防指挥中心变配电设计项目位于金乡县东城区青年路东、山阳路西、金珠路南、光明路以北,建筑面积42350m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含设计概算、编制),并报建设单位和供电部门审查(合格后进行下一步);2、初步设计审核合格后,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含设计、报审及调整),并报供电部门审查;3、其他设计以不耽误工程施工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需具有电力行业(限送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或质量事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4.投标报名 | ||||||||||||||||||||||
通过金乡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www.jxztbw.com/)进行网上报名。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通过金乡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www.jxztbw.com/)发布。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开标前半小时送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文峰东路九星花园大门西侧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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