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17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岐山县2017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山县2017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已由岐水发【2018】3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岐山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岐水发【2018】53号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该工程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
施工标段建设内容为:
施工Ⅰ标项主要内容为:新修基本农田950亩,在凤鸣镇巩寺村新修基本农田600亩并喷施土壤改良液,修筑生产道路1.5km;在枣林镇贾家村新修基本农田350亩并喷施土壤改良液,修筑生产道路0.79km;
施工Ⅱ标项主要内容为:小型水利设施配套1180亩,在益店镇妙敬村,青化镇凤家庄村,凤鸣镇孝子陵村、半个城村4个村新打机井1眼,新建井泵房1座,维修井泵房4座,配套潜水泵1台、启动柜2面,埋设低压电缆300米,铺设低压管道3.93km,安装给水栓70个;新修改造各类渠道3.97km,新修各类渠系建筑物18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3日至2018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岐山县北环路王家巷小区楼下(职教中心对面)或致电139*****081进行电话报名。2018年04月3日至2018年04月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26日上午9: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水利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岐山县北环路王家巷小区楼下(职教中心对面)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139*****081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标签: 小型农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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