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中学食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麒麟中学食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食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指经复【2007】1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现对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食堂装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食堂装修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联系人:罗锐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省亮 联系电话:***-********、137*****37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麒麟中学内
四、项目概况:麒麟中学为一所完全中学,建设学生宿舍和食堂为一体的综合楼。该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7500平方米,其中宿舍5000平方米,食堂2500平方米(含教工用餐建筑面积)。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5.1本工程只分一个标段。
5.2招标内容、规模:本次招标为麒麟中学食堂装修工程,包括装修工程、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低压配电工程和消防给水管道敷设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3预计发包价: 约138.91万元,其中装修工程约78.57万元、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约15.55万元(天然气最大管径为89mm)、消防给水管道敷设约0.87万元、低压配电工程约43.92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 05 月 15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 05 月 18 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2:00 ,下午: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以下两项专业承包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
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不需摇珠时另行通知),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则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出席;如果是授权代表参加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或未按上述要求携带有关证件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七、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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