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停训运动员550人转岗培训招标公告
第二批停训运动员550人转岗培训招标公告
天津市体育局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天津市体育局第二批停训运动员550人转岗培训 (项目编号:****-********017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体育局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体育局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天津市体育局第二批停训运动员550人转岗培训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体育局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天津市体育局第二批停训运动员550人转岗培训 2.项目编号:****-********017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体育局第二批停训运动员550人转岗培训
三、项目预算 1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投标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对其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需提供相关国家部门颁发的“中小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和《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证书原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供应商应对自行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招标现场备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4年至2017年期间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3)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不允许转包。7)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3-23到 2018-03-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原件备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4-0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4-0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603)递交投标文件。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崔先生、王先生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体育局人才交流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4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冯宇:***-********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体育局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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