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五期)-锂电池电磁水表供应商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宝安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五期)-锂电池电磁水表供应商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宝安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五期)
项目编号:****************1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五期)-锂电池电磁水表供应商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10007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宝安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五期)-锂电池电磁水表供应商招标(二次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8-03-23 09:00 至 2018-04-0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8-03-28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8-03-30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招标条件未发生变化,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时间可以缩短。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刘工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庄楚华
办公电话:136*****88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10007001
标段名称:宝安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五期)-锂电池电磁水表供应商招标(二次公告)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04-02 18:00
招标部分估价:23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确定3家宝安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五期)-锂电池电磁水表供应商。中标人将作为招标人进行宝安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五期)-锂电池电磁水表供应商。中标入围供应商在供货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实施的宝安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五期)的需要,保证锂电池电磁水表供应相关服务。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逐轮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必须为该品牌的生产商,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该制造商必须是拟投标货物的注册商标的注册单位,须提供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经营招标货物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2016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进行核查。弄虚作假的或不能提供原件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1、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与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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