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长沙县域范围污染源监测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长沙县域范围污染源监测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长沙县域范围污染源监测服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编号:20180108,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CT2018-00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县域范围污染源监测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20180108
招标代理编号:HNCT2018-008
3、预算项目:3770000.00元(本项目为监测服务外包,入围两家单位,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单位服务区域为“一号监测区域”,预算200万元,排名第二的单位服务区域为“二号监测区域”,预算177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17年12月-2018年2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7年12月-2018年2月份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17年12月-2018年2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7年12月-2018年2月份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2017年12月-2018年2月份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4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评分证明资料原件装入文件袋中单独递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无效投标★,评分证明资料原件未按要求递交的,相应的评分项不予计分)。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3月23日17:00时至2018 年3月 30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5.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8年 4 月 17日 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8年 4 月 17 日 9:00 时。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标35000.00 元。
7.2缴纳时间:2018年4月17日9:00 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7.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7.4.1、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子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7.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下载《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15773199578
地址: 长沙县望仙东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联系人: 徐先生 李女士
电话: 13874962096 0731-8412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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