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墅雅居·新天地建设华谊星河商业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名墅雅居·新天地建设华谊星河商业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名墅雅居·新天地建设项目华谊星河商业广场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墅雅居·新天地建设项目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核字[2008]9号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氯碱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谊星河商业广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区翔宇大道北侧,楚州大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华谊星河三期商业广场建筑面积约31314.7m2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局部四层)的房屋建筑工程。依据施工图纸所标明的土建(建筑、土方、装饰装修、结构)、安装(给排水、电、消防、智能化、网络与电话、采暖通风、电影院、曲面幕墙等)及室外总体(雨污水、围墙道路、绿化景观、泛光照明)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9172万元

2.1.4工期要求:38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竣工日期:2019年5月

2.1.5 其他:无

2.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31314.7m2,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局部四层)依据施工图纸所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土建(建筑、土方、装饰装修、结构)、安装(给排水、电、消防、智能化、网络与电话、采暖通风、电影院、曲面幕墙等)及室外(雨污水、围墙道路、绿化景观、泛光照明)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总体房屋建筑工程.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2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3预审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预审申请文件中;并提供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彩色截图上传至预审申请文件中。

3.3.1提供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6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近3年承建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往前推算3年为准)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在 24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厂房及城市综合体)。 [提供中标通知书(须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并盖备案章或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有效的有二维码的记录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须四方签字且公章(红章)齐全,四方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评审标准”,如有不一至的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②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③各投标单位需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如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 9 家,招标人将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年3月23日8 时30分至2018年3月28日17时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在参加资格预审会时缴纳。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8日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氯碱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区翔宇大道北侧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铁云路1号

邮 编:223200 邮 编: 223200

联 系 人:范沈超 联 系 人:林彬

电 话:136*****031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8年3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 商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