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物业管理费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物业管理费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华侨博物院对物业管理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华侨博物院物业管理范围占地面积为12500平方米(包括展厅看管、保安、监控、保洁、绿化维护等),参照往年与厦门市华菲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华侨博物院物业服务合同》及庭院改造后实际情况,2018年物业管理费共需111.47万元。其中,固定展厅费用76万;新增3名物业工作人员(2名巡逻人员及1名监控人员)费用15万元;临时展厅费用20.47万元(往年该部分费用由集美股息收益承担)。 因此2018年共需物业管理费111.47万。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自2006年起,华菲物业作为我院物业服务单位,积极配合我院各项工作开展,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为我院提供了一流的物业管理服务,较好地保障了我院物业后勤服务工作;在完成各项物业保障工作的同时,华菲物业也积极配合我院的各项检查及迎接全国、全省、市创文明城市检查工作,在2017年“厦门会晤”期间,物业服务中心的物业后勤准备充分,工作细致,认真负责,得到消防公安等检查组的认可。同时,鉴于博物馆的特点和要求不同于一般机关事业办公的物业管理,选聘熟悉项目特点、具备丰富经验、能提供优质服务的物业供应商尤为重要。而打造这样一支管理队伍,需要3年以上的时间来熟悉,经过不断磨合、不断调整、不断完善、不断提升,才能取得现在这样的效果的成绩。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6号8楼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华侨博物院以单一来源特殊采购方式续聘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2018年物业服务单位是合适的。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田思法 | ||
刘木龙 | 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无 |
赵友和 | 厦门市集美区西滨小学 | 无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8 年 0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03 月 31 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华侨博物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93号
联系人姓名:蔡青梅
联系电话:136*****359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
项目联系人:欧阳帆
联系电话:159*****080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厦门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华侨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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