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飞机牵引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飞机牵引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飞机牵引车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ZB—CG1807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飞机牵引车采购项目招标经有关单位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飞机牵引车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白塔国际机场。 3、招标内容: 采购飞机牵引车3辆,供货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总投资额约51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可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且营业范围必须包含所投项目类型车辆的销售。 3、拟供车辆制造商须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 4、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车辆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 5、投标申请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职能主管部门的处罚。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时间:2018年03月23日至2018年03月27日下午5:00结束(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注: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103#,十九中西综合三楼)。 3、携带资料: (1)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4)投标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5)投标企业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6)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关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7)拟供车辆制造商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证明材料; 注:1、投标单位将资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装订成册送至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2、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税务登记证。 3、代理商投标时,关于制造商的有关资质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03月23日至2018年03月27日下午17:00止; 2、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103#,十九中西综合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联系人:张玉宝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旭东 联系电话:0471—******* 电子邮箱:txzb2005@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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