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厅配套邮寄服务招标公告
分厅配套邮寄服务招标公告
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配套邮寄服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将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阜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配套邮寄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人民币256万元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故本项目只能选择邮政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符合“(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场景,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章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本项目只能选择邮政企业寄递,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经研究,全省其他各城市均选用邮政企业寄递,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条件,可以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专家姓名、单位、职称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谢允 |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讲师 |
李亚东 | 阜阳一中 | 高级教师 |
胡杰刚 | 阜阳市政府法制办 | 法规科科长 |
八、公示的期限: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30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联系地址:阜阳市市民中心,联系电话:****-*******)反映,并同时抄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将获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阜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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