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西监狱监舍钢质上下铺床翻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津西监狱监舍钢质上下铺床翻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津西监狱委托,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津西监狱监舍钢质上下铺床翻新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津西监狱监舍钢质上下铺床翻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BH-JXJY*******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项目内容:监舍钢质上下铺床翻新服务

项目预算:18.5万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领取磋商文件不可以参加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 分 至 11 时 00 分,下午14 时00 分 至 16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16-103)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4月2日11:00(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监狱管理局717会议室(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4月2日11: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天津市监狱管理局717会议室(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耿老师

(二)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西监狱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霞路9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高科长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16-103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 户 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0586

十、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8年3月23日起至2018年3月29日止。



标签: 翻新 上下铺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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