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拍卖出让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拍卖出让招标公告
(编号:CXGTCR*******)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拍卖出让公告
慈土资告[2009]43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杭州湾新区的慈新区(工)0912#、0913#、0914#、0915#块共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产业条件、用地条件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产业和用地条件由开发区投资合作局负责解释,出让地块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用地项目要达到相关行业标准(详见附表)。
3、项目需符合国家发改委[2005]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等文件中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4、竞买人须向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通过并取得项目准入意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6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缴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五、竞买人须在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6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公告第九条)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9年6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交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6月3 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截止期2009年 6月3日16:00。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233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实施全程监管。拍卖时间为:2009年6月5日上午9:3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如竞买人竞得该地块后,竞得人须凭《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工业项目备案或核准、规划、节能评估和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登记等有关报批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报批手续的,按出让文件有关规定或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2、缴纳保证金要求:本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外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或者总公司开户银行开出的汇票或电汇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提交项目建议书地址及联系人
提交项目建议书地址: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投资合作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建东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先生
监督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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