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龙井至大蒲柴河段绿色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龙井至大蒲柴河段绿色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 | |||||||||||||||
一、 | 招标条件 | ||||||||||||||
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龙井至大蒲柴河段绿色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办公路函〔2017〕5号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其他(包含自筹、外资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LPZX01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其他项目 单位。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招标内容:(1)编制完成《龙蒲高速公路创建绿色公路典型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 |||||||||||||||
2.2.招标范围:编制完成《龙蒲高速公路创建绿色公路典型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管理服务;考核验收 | |||||||||||||||
2.3.本公告划分成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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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
3.2.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 |||||||||||||||
3.3.资质等级及范围: | |||||||||||||||
3.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 |||||||||||||||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 |||||||||||||||
3.7.投标人不够法定家数重新招标。 | |||||||||||||||
3.8.其他要求: | |||||||||||||||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6日至2018年0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招投标窗口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 |||||||||||||||
4.2.招标文件按标段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 |||||||||||||||
4.3.需邮购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资(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 |||||||||||||||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20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 | 其他说明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
八、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 地址: | 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 ||||||||||||
邮政编码: | 130033 | 邮编: | 130033 | ||||||||||||
联系人: | 程兆民 | 联系人: | 赵桂荣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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