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SJZJZC*******CS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 | 1 | 项 | 25373.99万元 | 按“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原则进行建设,土建按远期规模一次实施,设备按近期配置,近期餐饮垃圾处理规模100t/d,地沟油处理规模3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100t/d;远期根据收运处理实际情况,择机增加处理能力,使餐饮垃圾处理规模达到2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达到200t/d。本项目采用收运处置一体的运行模式。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财务实力: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申请人认为必要的额外财务资料);
3.业绩能力:申请人拥有1个以上(含)独立承担已运营1年以上处理规模在50t/d(含)以上的餐厨垃圾(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及地沟油(30t/d(含)以上)处理项目业绩;
4.社会信誉:
4.1近三年以来所有建设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4.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3申请人自2015年01月01日起到2018年月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4.4具有诚信及履行合同能力,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4.6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采购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评审当天查询为准)。
5.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出现上述情况者,相关的申请人的资格申请均将被拒绝;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
6.1 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等。其中,出资义务承担方中应明确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主要出资人,占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51%。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将由牵头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沟通事宜,牵头人与采购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将对整个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2联合体成员各方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占股比例、出资金额等);对上述要求的说明: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未参与过本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
7.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并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8-02-06 至2018-02-11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01室(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01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03-06 10:0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4楼开标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8-03-06 10:0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4楼开标室
十.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华晴杰
联系电话:****-********-***
地址: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
2、采购人名称: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579- ********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义乌市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9/5974e0d8-82cf-4cec-b4d4-0448e11b0b6c">资格预审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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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利用 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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