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溪镇褒美村下埕自然村环境整治提升招标公告
汀溪镇褒美村下埕自然村环境整治提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住总施招[2017]第057号
汀溪镇褒美村下埕自然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汀溪镇褒美村下埕自然村环境整治提升已由厦门市同安区宜居环境建设指挥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同宜居指办[2017] 17号、厦同政专纪[2017]2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同安区。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01月。
2.3 招标项目类型:环境整治提升。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初设施工图纸、设计图。
2.5 合同估算价:本工程发包价为 120.75万元。
2.6 计划工期:90 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在同安区注册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公布的2017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必须为BB+级以上级别。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合格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其它:本工程采用2017年2月版(随机抽取)范本。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请于2018年01月26日至2018年02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5时至 17时,在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厦门市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日期后至截标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仍可到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圳岸里11号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图纸采用电子光盘每套50 元人民币(投标人如认为电子版图纸不足以核对工程量清单,可自愿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购买纸质图纸,否则视为认可招标人在中标后提供的纸质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2日15时00分,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xmta.gov.cn/)上发布。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贰万元人民币(¥ 20000元)。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同安区
邮编:361100
联系人:石主任 电话:138*****718
传真: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圳岸里11号
邮编:361100
联系人:洪振凉电话:136*****120/****-*******
传真: ****-*******电子邮箱: ********@qq.com
2018年0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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