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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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协议采购与往年有何不同

今年的政府采购部分办公设备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县(市、区)采购办、各投标厂家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已于6月20日完满结束,这次招标确定中标供应商30家、代理供货商38家、品牌32个。7月7日,我办已与各中标供应商签订了供货协议,供货期限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今年的协议采购与往年有以下几点不同:

一是品种增加。在去年对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六种办公设备实行了协议供货制度基础上,本次招标增加了服务器和投影设备两种产品,即从今年7月1日起共有八种办公设备实行协议供货制度。

二是范围扩大。2005年7月份开始我们只是在市直单位对部分办公设备实行协议供货制度,而今年实施的协议供货制度则扩大到县级,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全部实行定点采购。

三是制度灵活。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在招标简介第四点明确了“协议期满,招标人保留与本次协议供货资格中标人续签协议书的权利”内容,也就是说协议期满后,我办可以根据下一年度协议供货品种的增减设定不同的情况:品种增减时可以重新招标确定品牌,品种不变时也可以保留与本次协议供货资格中标人续签协议的权利。

四是要求提高。

(一)对中标供应商的要求:一是重视和支持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沟通和联系;二是要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经商,不参与商业贿赂行为;三是要严格按协议内容履行责任和义务:(1)加强商品的价格管理,严格按韶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优惠后的政府采购价供货,确保协议供货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和非政府采购价;(2)督促各地代理供货商严格按协议优惠价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确保协议供货商品的质量;(3)加大对代理供货商的技术支持,搞好各类商品使用和维修的培训;(4)商品价格变动时及时将《协议供货商品价格变动情况表》向韶关市采购办反映;(5)委托当地代理供货商按时向当地采购办上报《协议供货商品供货情况月报表》。

(二)对各县(市、区)采购办的要求:(1)要严格按协议供货的操作程序执行,确保采购的协议供货商品是中标入围品牌,并由相应的代理供货商供货,以维护各中标供应商的权益;(2)要加大对协议采购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各单位做好协议采购工作;(3)要随时掌握协议供货商品品种、型号、价格和其它内容的变动情况;(4)认真做好协议采购信息统计和采购资料的归档工作;(5)协调和处理采购单位和代理供货商在协议供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6)受理采购单位和代理供货商对协议采购的有关质疑或投诉;(7)加强对当地代理供货商履行供货情况的跟踪检查。

协议供货制度推广到各县(市、区)实行,并适当扩大协议采购的范围,将有效解决县级政府采购没有合法的采购机构、容易引发法律争议等问题,进一步推动“以协议供货制度推进县级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建设”进程,提高我市政府采购效率、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及产品售后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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