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第二次)
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第二次)
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编号:2017-441500-72-03-003453批准。现对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择设计单位。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第二次);
2、招标人:汕尾市红草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工程建设地点为: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
4、设计费最高限价: 1096.37万元;
5、工程规模:总规划占地面积1163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628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29866平方米,科研用房建筑面积126414平方米;
6、招标范围及要求: 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协调(含驻场)等。
7、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 30 个日历天、初步设计 30 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30 个日历天;
8、资金来源:企业发行的债券及银行贷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应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委托的
被委托人带齐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的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其它人员的身份证不需核对原件,报名人及其它资料均应核对原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第二次)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更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规定》相关内容的通知”汕检发预字[2017] 1 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 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市红草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点: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村新区红草计生服务大楼
联系人: 王斯涛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1222室
联 系 人:陈卓基 联系电话:180*****629
2018 年 3 月 2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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