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批移民后扶资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8年第一批移民后扶资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伊通县2018年第一批移民后扶资金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DZX2018-08

一.招标条件

伊通县2018年第一批移民后扶资金建设工程由伊水移字[2018]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后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伊通县2018年第一批移民后扶资金建设工程

2.2项目概况:

一标段:营城子镇新家村11组水泥路,新建水泥路1516.598米,圆管涵1道;

二标段:二道镇石门村胡家屯水泥路,新建水泥路1051.416米,圆管涵2道;

三标段:三道乡后瓦村瓦盆窑屯水泥路,新建水泥路2389.236米;

四标段:小孤山镇街西村前五队水泥路,新建水泥路1561.389米,圆管涵4道;

五标段:三道乡曹家村1组浆砌石挡墙,新建挡土墙236.009米,其中A段174.353米,B段61.656米。

2.3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资金来源:后扶资金。

2.5计划工期:2018年5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2.6建设地点:伊通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利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

(9)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吉南线267号3楼3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伊通县水利局移民办公室

联 系 人:孙乐

电话:****-*******

招标公司:长春利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吉南线267号3楼310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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