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濮塘优宿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电器、桌椅等生活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马鞍山濮塘优宿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电器、桌椅等生活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马鞍山濮塘优宿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电器、桌椅等生活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马鞍山濮塘优宿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3月26日09:52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3月26日09:37至2018年03月30日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标一部(马鞍山市花山路940号)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4月02日14:30至2018年04月02日15: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谈判室(马鞍山市花山路940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4月02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谈判室(马鞍山市花山路940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虞文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820 | ||
采购单位 | 马鞍山濮塘优宿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濮塘村民委员会南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虞文娟 联系电话:186*****8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马鞍山市花山路94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代理负责人:杨守铭电话:****-*******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xlsx |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马鞍山濮塘优宿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马鞍山濮塘优宿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电器、桌椅等生活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马鞍山濮塘优宿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电器、桌椅等生活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AHSYZTB-2018-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文娟
项目联系电话:186*****8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马鞍山濮塘优宿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濮塘村民委员会南池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虞文娟 联系电话:186*****8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项目代理负责人:杨守铭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马鞍山市花山路94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空调挂机、热水器、投币洗衣机、书桌等生活用品,详见采购清单。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法人(被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公告限制投标的除外);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3个月。(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已获取谈判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02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3月26日 09:37至2018年03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标一部(马鞍山市花山路940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02日 14:30至2018年04月02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谈判室(马鞍山市花山路94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02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谈判室(马鞍山市花山路940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清单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文娟
项目联系电话:186*****82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有关规定:
中小型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本项目谈判,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及服务提供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5)如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针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5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材料,否则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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