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文化馆总分馆数字化项目建设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竹溪县文化馆总分馆数字化项目建设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竹溪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竹溪县文化馆总分馆数字化项目建设及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溪采计备[2018]ZX*******
二、项目名称:竹溪县文化馆总分馆数字化项目建设及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
1、采购项目内容:以县级文化馆为中心馆,在乡镇建3个分馆,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性、专业化的数字文化馆服务。建设内容包括文化地图平台建设、慕课平台及资源建设、APP建设、线下硬件建设、文化资源整合及运营等。
2、本采购项目预算为:47万元。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其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
(5)投标人需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经营项目内容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内容(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
告知函》;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门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原件)。
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以在2018年3月26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工作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套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幸福东一路1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下午17:30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幸福东一路16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竹溪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3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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