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莞深SZH-11标部物资(混凝土)招标公告
穗莞深SZH-11标部物资(混凝土)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SZH-11标项目部
物资(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CJSZH-06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已由广东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SZH-11标项目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SZH-11标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的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3.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穗莞深城际轨道洪梅至深圳机场段及新塘站站房工程及相关区间工程。
工程地点:
新塘站: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
洪梅站: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
沙田站:东莞市沙田镇。
厚街站:东莞市厚街镇溪头村。
虎门火车站站:东莞市虎门镇S256省道莞太路。
虎门商贸城站:东莞市虎门镇太宝路。
资金来源:自筹 。
工程建设规模:
穗莞深SZH-11标段共含12个站房及两个区间相关工程,其中高架站7座:新塘站、洪梅站、沙田站、长安厦边站、长安金沙站、海上田园站、和平站;地下站5座:厚街站、虎门火车站站、虎门商贸城站、深圳机场北站、深圳机场站。区间施工段为太平隧道及宝安隧道内的相关工程。其中我公司承建的是新塘站、洪梅站、沙田站、厚街站、虎门火车站站、虎门商贸城站。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4.6 投标人需在进行注册。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每日 8点 至 18点 (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长安镇海纳国际酒店5层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价为每包件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7.1 递交时间:2018年4月3日 9时30分。
7.2 递交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海纳国际酒店5层。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3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4月2日下午4点之前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过期视为放弃投标,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份,投标保证金在相应的标的物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1.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SZH-11标项目部
地 址:东莞市长安镇海纳国际酒店5层
联系人:李斐
电 话:185*****144
监督电话:
2018 年 3 月 26 日
附表1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DC-01 | 商品泵 | C15 | M3 | 1032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SZH-11标项目部 | 新塘 | ||
2 | 商品泵 | C20 | M3 | 120 | |||||
3 | 商品泵 | C35 | M3 | 10080 | |||||
4 | 商品泵 | C40 | M3 | 860 | |||||
5 |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有效的相关证照,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需具备相关生产资质,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在设备、人员、资金、检测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满足招标人对本项目物资的需求。投标人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出具生产厂商的销售授权书。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具备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各种材料;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
12 合理运距25公里以内且路况较好。
13 与铁路相关项目合作过的厂家优先。
附表2 |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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