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化管理项目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化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5-ZB092。
  2.项目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化管理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
  4.招标内容:
  电子政务内网:在电子政务内网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系统,与广州市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相衔接,实现无纸化办公。
  电子政务外网:增设2台防病毒服务器。在电子政务外网建立政府法制信息服务系统(即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升级改版)。
电子政务内外网之间进行数据交换。
  5.项目实施地点: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实施和验收。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投标人必须有稳定的不少于10名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队伍;
  7.3.投标人2002年以来具有政府部门软件开发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经验;
  7.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器设备的生产厂商出具的允许投标人经销的相关证明。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须凭投标申请公函(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5年8月4日至2005年8月1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407室。
  10.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有关疑问书面传真和电邮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未作书面提问的恕不回答。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5年8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二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4号楼8楼;电话:********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查询招标结果:***-********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和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和下午2:00时-5:15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OO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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