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伸线工程人防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及安装总承包招标公告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伸线工程人防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及安装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2-177FE1132JL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伸线工程人防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及安装项目总承包,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是轻轨

3号线的延伸工程,线路全长5.497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4座,其中换乘站2座。从西至东依次是辽宁路站、长春南广场站(不设防)、东广场站、伪皇宫站(不设防)。

按照设防要求,除长春南广场站、伪皇宫站以外,本工程全线4座地下车站及相连的地下区间(以隔断后的地下空间为界),均为地下铁道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平战结合、综合利用工程,共划分为2个防护单元。

2.2 设计周期:2018年5月15日--2019年5月1日。

2.3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军队单位的需持有《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3.2投标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人防工程主管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资质,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的产品须具有国家人防办公室核发的出入口设备、风道设备和区间设备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者与提供有上述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单位合作,并提供合作意向书或战略合作协议;

3.3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15年-2017年内应具有至少一项轨道交通人防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4投标单位须提供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7投标单位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8外埠投标人应按相关文件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防办发[2017]96号文件和吉建办[2017]57号文件),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吉林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3)法人身份证和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外埠投标人应按相关文件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防办发[2017]96号文件和吉建办[2017]57号文件)需携带吉林省建设厅备案证明相关材料,年度信用证明材料;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证明相关材;

(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无亏损;

(7)2017年整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8)2017年整年缴纳社保资金证明;

(9)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10)业绩证明 ;

(11)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2)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及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图纸500元。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递交地点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华庆路999号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鸿石国际大厦10楼

联系人: 殷先生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话:156*****5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安装 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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