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芦潮港社区商贸中心项目吊篮租赁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芦潮港社区商贸中心项目吊篮租赁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芦潮港社区商贸中心项目吊篮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JZGS-LCG-2018-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芦潮港社区商贸中心,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芦潮港社区商贸中心工程项目部位于东至纵二河路,西至路漕河,南至芦硕路,北至江山路南侧绿化带,总用地面积28358.2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92044.7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71382.02平方米,地下面积20662.75平方米。本基地内设置三栋高层塔楼,其中西北侧及东南侧设置两栋办公楼,即T1楼,T3楼,其中T1楼总层数21层,裙房商业层2层,T3楼总层数14层,裙房商业层数2层;基地西南侧T2楼为商业楼,总层数15层,裙房商业层数4层;另设三栋多层商业建筑:S1-1楼、S1-2楼、S2-2楼,均为2层;配电站-1,配电站-2,垃圾房,均为1层,另设置一个地下车库,共10个单体。

2.2招标内容:

序号

包件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拟使用天数

使用项目

备注

1

DL

施工吊篮

50

90

上海芦潮港社区商贸中心项目

明细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投标设备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投标设备经营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吊篮租赁资质,具备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设备,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设备规格型号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所出租设备应具有近三年(2015-2017年)的检测检验合格报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3月24日至 2018年 3月 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标签: 吊篮租赁 商贸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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