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甘南县2018年至2020年农业种植业(四大作物)政策保险服务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甘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8年03月26日 10: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3月26日 09:00至2018年03月30日 15: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二楼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甘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甘南县甘南镇文明大街3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站长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宋女士
****-********附件:
附件1DY-18009甘南农保招标公告.docx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受甘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甘南县2018年至2020年农业种植业(四大作物)政策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甘南县2018年至2020年农业种植业(四大作物)政策保险服务
项目编号:DY-18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
地址:甘南县甘南镇文明大街380号
联系方式:王站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包 号
地点
数量(万亩)
1
第一包
巨宝镇、东阳镇、甘南镇、查哈阳乡、长山乡、种羊场、良种场、兴十四镇兴十四村
126.8
2
第二包
兴隆乡、平阳镇、兴十四镇其他村
52.4
3
第三包
中兴乡
37.8
4
第四包
宝山乡
46.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3、投标人资质要求:(1)参加投标的保险服务机构应符合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或审批的保险产品。 (2)参加投标的保险服务机构须具备专门的农业保险技术人才、内设机构及业务管理经验,能够做好条款设计、费率厘定、承保展业、查勘定损、赔偿处理等相关工作。(3)参加投标的保险服务机构在拟开展补贴险种业务的县级区域具有分支机构,在农村基层具有服务站点,能够深入农村基层提供服务。(4)参加投标的保险服务机构具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本实力、完善的内控制度、稳健的风险应对方案和再保险安排。(需提供计划实施方案)(5)参加投标的保险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完善,能够实现农业保险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满足信息统计报送需求。(6)国家及各地规定的其他条件。4、售后服务要求:在甘南县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队伍并具有授权经营服务及理赔权责的保险机构;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其他被限制参加投标活动的行为;6、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2015年3月26日-2018年3月26日)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6日 09:00至2018年03月30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检察院行贿受贿查询告知函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二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5时。
★只有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8年3月31日 15 时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采购代理处。采购代理机构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澄清和修改的方式于2018年3月31日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采购代理 机构发送回执确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