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桥北新区实验学校招标公告

(施工)桥北新区实验学校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1222105120170091
招标备案号:1217201803400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8]03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桥北新区实验学校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7]14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为 24051.73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桥北新区实验学校,项目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设计规模为:小学部6轨制36个教学班,中学部14轨制42教学班,总计学位3330个。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63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475平方米。其中小学部综合楼13435平方米,初中部综合楼13355平方米,图书综合楼2150平方米,风雨操场2195平方米,看台800平方米,食堂报告厅综合楼6540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桥北新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桥北新区实验学校,总投资额24051.73万元,本次招标面积为38475平方米,其中小学部综合楼13435平方米,初中部综合楼13355平方米,图书综合楼2150平方米,风雨操场2195平方米,看台800平方米,食堂报告厅综合楼654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77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3435平方米,最大高度约16.35米,最大跨度约22.5米(单跨),最高层数4层,最大基坑深度约4.99米,结构为框架。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5月25日 至 2020年06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4)正、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出具任命书并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年限加以承诺;(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3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3月30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3月28日至2018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塘沽新北路滨海创新创业园21栋南区4013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冯恩山(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新华道34号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李立明电话:022-69579043
传  真:022-6957904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宪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新北路滨海创新创业园21栋南区4013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赵兴斌电话:022-66351620
传  真:022-66351620
日期:2018 年 3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校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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