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通信仪表、工装设备第三次招标公告

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通信仪表、工装设备第三次招标公告


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通信仪表、工装设备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17-045)
1.招标条件
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6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甲供建管通信仪表、通信仪表、工装设备、通信仪表、工装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客运系统自哈尔滨站至牡丹江站,正线长度337.754公里;货运系统自哈尔滨南站至牡丹江站,含哈尔滨枢纽、牡丹江枢纽配套工程。全线现状电化改造,包括哈尔滨枢纽、牡丹江枢纽改造,新建7个牵引变电所,改建改线3.055km,封闭车站2座,全线土石方总量57×104m3,新建桥梁3座/263.85延长米,框构桥3座/299.52顶平米,涵洞 17座/210.07横延米,铺轨15.93公里,房屋4.31945×104m2,既有隧道病害整治3座/7944.27延长米,用地2508.71亩,70处平改立。
2.2招标内容:本次为甲供建管通信仪表、通信仪表、工装设备、通信仪表、工装设备招标采购,划分为3个包件,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见附件: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 TXJS-3包件(通信仪表)
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可兼做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原装进口产品取得原制造厂商或其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提供原件待查;
3.1.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出具的与招标物资(所投各种检测仪器仪表)对应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国家或铁路总公司规定认证范围内的仪器仪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计量认证;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所投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原装进口产品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待查;
3.1.5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3.1.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被国家、铁路总公司、哈尔滨铁路局限制投标或限制使用;
3.1.7投标人近三年内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且财务状况良好;
3.1.8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TXJS-4包件(通信仪表、工装设备)
3.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可兼做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原装进口产品取得原制造厂商或其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提供原件待查;
3.2.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出具的与招标物资(所投各种检测仪器仪表)对应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国家或铁路总公司规定认证范围内的仪器仪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计量认证;
3.2.4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所投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原装进口产品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待查;
3.2.5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3.2.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被国家、铁路总公司、哈尔滨铁路局限制投标或限制使用;
3.2.7投标人近三年内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且财务状况良好;
3.2.8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2.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TXJS-5包件(通信仪表、工装设备)
3.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可兼做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原装进口产品取得原制造厂商或其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提供原件待查;
3.3.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出具的与招标物资(所投各种检测仪器仪表)对应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国家或铁路总公司规定认证范围内的仪器仪表,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计量认证;
3.3.4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所投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原装进口产品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待查;
3.3.5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3.3.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被国家、铁路总公司、哈尔滨铁路局限制投标或限制使用;
3.3.7投标人近三年内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且财务状况良好;
3.3.8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电话:0451-)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联系信息和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100元人民币,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从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银行及账号(见本公告第7项招标人联系方式中开户银行及账号,招标人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铁路局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6-2号
邮编:150001
联系人:郭瑛泉、王胜军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HMDHW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铁道支行
户名:哈尔滨铁路局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号:********7
附件:物资需求计划表
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1TXJS-03天馈线、驻波比测试仪原装进口知名品牌台6
2TXJS-03通过式功率计原装进口知名品牌台4
3TXJS-03GSM-R基站综合测试仪原装进口知名品牌台2
4TXJS-03GSM-R多功能频谱分析仪原装进口知名品牌台1
5TXJS-03便携式场强测试仪原装进口知名品牌台2
6TXJS-03GSM-R网络测试手机台2
7TXJS-04网络综合协议分析仪原装进口知名品牌 台1
8TXJS-04 多功能接入测试仪原装进口知名品牌 台2
9TXJS-04光时域反射仪原装进口知名品牌台6
10TXJS-04光纤识别仪台8
11TXJS-04光电缆径路测试仪 台8
12TXJS-04红光源台16
13TXJS-04钳式接地电阻测试仪台8
14TXJS-04便携式测试终端台10
15TXJS-04GPS定位仪台10
16TXJS-04电子经纬仪台 10
17TXJS-05光万用表原装进口知名品牌 20
18TXJS-05光纤熔接机(含切割刀)原装进口知名品牌10
19TXJS-05数字万用表20
20TXJS-05钳式万用表10
21TXJS-05发电机(2KW)8
22TXJS-05充电式强光手电筒(小)8
23TXJS-05充电式多功能工作灯8
24TXJS-05防爆移动灯8
25TXJS-05多功能强光巡检手电10
26TXJS-05手提式防爆探照灯10
27TXJS-05熔接工具箱8
到货日期: 2018年5月30日前
2018年3月26日

标签: 工装设备 仪表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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